答:
依住宅法第22、23條規定,加入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之房東可享有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綜合所得稅等相關賦稅優惠。優惠如下:
- (一)綜合所得稅: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新臺幣15,000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,其租金收入超過新臺幣15,000元部分,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百分之六十。
- (二)房屋稅、地價稅:屬地方稅,授權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制定,得予適當減免。目前除新北市、宜蘭縣、嘉義縣外,其餘市、縣(市) 皆已制訂賦稅優惠自治條例。
答:
依住宅法第22、23條規定,加入包租代管試辦計畫之房東可享有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綜合所得稅等相關賦稅優惠。優惠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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